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
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開發)」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8 月 2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3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 時 00 分及同日下午 2 時 0
0 分假本市新店文化劇場體育館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