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公報 92 年秋字第 13 期 17 頁
應八十二年特種考試關務、稅務、金融人員考試乙等考試稅務金融人員稅 務行政科外勤組考試及格人員得適用職系
主 旨:轉應八十二年特種考試關務、稅務、金融人員考試乙等考試稅務金融人員 稅務行政科外勤組考試及格人員,得適用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會計審計 及統計職系,請 查照。 說 明:依據銓敘部九十二年九月一日部法二字第○九二二二七九六三八號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