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公告 110 年度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委任(託)醫院。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及第 16 條、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二條第 2
項暨精神衛生法第 40 條。
公告事項:110 年酒癮治療服務方案委任(託)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台
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臺北
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民總醫院經營、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
紀念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
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基督復臨安息日
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國泰綜合醫院等共
11 家醫院,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辦理旨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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