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台頂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6 年臺北市環評審議規範檢
討精進與宣導計畫」,自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9 日起施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局委託台頂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6 年臺北市環評審議規範檢
討精進與宣導計畫」,執行項目如下所示:
(一)追蹤分析「臺北市推動宜居永續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之執
行,評估其效益及成本分析。
(二)蒐集海外先進國家(至少包括美國及日本)相關環評審議規範,檢
討本市環評審議規範執行情形,提出精進建議。
(三)辦理本市環評業務及審議規範環境效益宣導活動。
(四)本市歷年審定案件之環評書件定稿本資料影像電子化建檔,並將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http://eiadoc.epa.gov.tw/e
iaweb/main.aspx) 內資料完整化及協助其他與環評審議規範相關
工作事項。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 106 年 6 月 29 日起自 106 年 12 月 20 日止
。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洽本局綜合企劃科承辦人員陳琬菁:電話(02
)27208889 轉 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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