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除草劑管理
暨宣導計畫」,自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局委託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除草劑管理
暨宣導計畫」,執行項目如下所示:
(一)辦理農藥販售業者銷售追蹤查核。
(二)巡查非農業土地禁用除草劑使用情形。
(三)辦理推廣禁用除草劑宣導活動。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 106 年 3 月 31 日起自 106 年 12 月 20 日止
。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水質科承辦人員潘瀅如:電話(02)27
208889 轉 7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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