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委託綠○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4 年度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
管理重點巡查取締工作計畫」,自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
依 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規定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104 年度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管理重點巡查取締工作計畫
」,包含(一)「責任業者巡查取締」;(二)「公告列管販賣業者
現場輔導與查核」;(三)「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查核
」;(四)「督導受環保署補助之民間團體辦理資源回收相關活動執
行情形」;(五)「協助環保局辦理各項資源回收宣導活動」;(六
)「輔導轄內風景區資源回收推動工作」,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詢問,請電洽本局第五科:電話(02)2720–8889 分
機 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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