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委託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3 年度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
宣導工作推動計畫」,自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15 日起實施。
依 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4 條規定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103 年度一般廢棄物資源回收宣導工作推動計畫」,包含
(一)辦理推廣資源回收相關主題活動宣導;(二)資源回收相關網
站維護及更新;(三)自備餐具享優惠 APP 維護、更新;(四)辦
理環保手工藝教學活動;(五)媒體相關宣導;(六)配合環保署及
本局各項重大政策之執行,自 103 年 2 月 15 日起至 103 年 1
2 月 31 日止委託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詢問,請電洽本局第五科:電話(02)27208889 分機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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