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249 期
勞動部公告指定中華鍋爐協會等 3 家非營利法人,辦理危險性機械及設 備代行檢查業務
主 旨:公告指定中華鍋爐協會、社團法人中華產業機械設備協會、中華民國工業 安全衛生協會等 3 家非營利法人,辦理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業務 。 依 據:一、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及勞動檢查法第 17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代行檢查機構、檢查種類、檢查項目、責任轄區及委託期間,詳 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