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請督促所屬工程主辦單位落實鋼管施工架(包括單管施工架及框式施工架
)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4750 A2067 之規定,請查照。
說 明:一、經統計歷年來營造業使用施工架作業之死亡職業災害平均占營造業
13%,其中施工架強度不足、荷載物超重、工作台未固定及材料鏽蝕
等肇災原因更與施工架材質、強度及構架方式相關,故落實施工架符
合國家標準之規定,以提升施工架品質將有助於降低相關職業災害。
二、有關公共工程使用之鋼管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乙節,除於營造安全
衛生設施標準第 43 條及第 59 條規定外,查政府採購法第 26 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
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 96 年 3 月 15 日工程管字第 09600084240 號函說明二:「…
承攬廠商所使用之鋼管施工架(含單管施工架及框式施工架),須符
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4750 A2067…」(如附件)亦已規定在案。
三、目前市售框式施工架已有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認證(符合
CNS4750) 者。為逐步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政府採購法令規定以
提升公共工程之施工安全水準,同時兼顧該類施工架之市場供應量,
本會及各勞動檢查機構將先實施宣導及輔導,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對下列工程,要求承攬廠商採用符合國家標準鋼管施工架,且
預計實施半年後檢討實施情形,研議擴大適用之範圍:
(一)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公共工程
1.事業單位第 1 次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審查日期在 102 年 1
月 1 日以後者(含當日)為實施對象。
2.勞動檢查機構於審查該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時,要求所使用之框
式及單管施工架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4750 規定,並於實施檢查
時確認,如發現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則廢止該分項作業之合格
。
3.使用之框式及單管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 CNS4750 之規定而重
複違反者,依規定處以罰鍰。
(二)預算金額 20 億以上公共工程(不含前項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工程
)
1.事業單位向業主申報開工日期在 102 年 1 月 1 日以後(含
當日)者為實施對象。
2.使用之框式及單管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 CNS4750 之規定而重
複違反者,依規定處以罰鍰。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附錄 1、工作安全與衛
生 6.2 列有「廠商所使用之鋼管施工架(含單管施工架及框式施工
架),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4750A2067,及設置防止墜落災
害設施。」選項,主辦機關於辦理招標作業之工程有規劃使用鋼管施
工架,且屬本會前述推動之工程規模及期程者,應確實勾選該選項,
以落實鋼管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
正 本:行政院各部會、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本會秘書室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工安全衛生處、北
區勞動檢查所、中區勞動檢查所、南區勞動檢查所、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
動檢查處、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科
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勞工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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