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重申關於政府採購法執行之疑義,應先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或交通部專責 採購單位洽詢
主 旨:重申關於政府採購法執行之疑義,應先向本局或交通部專責採購單位洽詢 ,如仍有疑義,再轉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請配合辦理,請 查 照。 說 明:本局 92 年 11 月 18 日供購字第第 09200339650 號函諒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