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船舶檢驗與法定證書發給業務,修訂
委託事項一覽表,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依 據:一、船舶法第 84 條規定。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部已分別於 101 年 6 月 7 日交航字第 10100205532 號公告
、101 年 10 月 23 日交航(一)字第 10198000931 號公告及 102
年 2 月 7 日交航字第 1020003822 號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
中心辦理船舶檢驗與法定證書發給業務在案。
二、委託事項一覽表如附件。
三、受委託單位: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三段 103 號 8 樓,電話:(02)2506-2711。
四、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交通部航政司航政監理科,地址:臺北市中
正區仁愛路一段 50 號,電話:(02)2349-2329 ,電子信箱:
cw_tu@mo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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