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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603500290 號
  要  旨:
判斷非公務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該非公務機關所營業務,依
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以下規定調查,就具體個案中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
資料之非公務機關所營業務行業別為事實認定後,再就該特定業務行業別
研判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1203502530 號
  要  旨:
駕駛車輛行經市區道路,遭路樹傾倒壓損車輛,致車體及零件多處毀損。
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 45 條規定,有關附設於道路之植栽,應由該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養護管理。本件涉及市區道路行道樹之管理維護事項,
賠償義務機關應為系爭道路行道樹之法定管理機關新北市政府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