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0503501100 號
|
|
要 旨: |
行政委託係以行政機關就事項具有權限為前提,且以公權力行為為限,行
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3 項係規範行政委託所需費用由何人支付,但委託
所需費用不影響其是否為行政委託性質,而委託究係以行政契約或行政處
分為之,宜由機關就具體個案事實本於權責審認
|
2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021000133 號
|
|
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辦理 102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之受
託單位及期間
|
3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040007328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公告 104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自 104.01.01
日起至 104.12.31 日止委託聖眾汽車有限公司等 149 家代檢廠辦理
|
4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05001059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公告 105 年度委託汽車定期檢驗之代檢廠
商
|
5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06000612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106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
6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07001516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7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
7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080039748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8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
8 |
發文字號: |
中監車字第 1100011942 號
|
|
要 旨: |
公告委託千立汽車有限公司等 148 家代檢廠辦理 110 年度汽車定期檢
驗事宜
|
9 |
發文字號: |
北市法一字第 09130761700 號
|
|
要 旨: |
有關代檢廠商代收規費或罰鍰,應於收受之當日或次日悉數解繳本市監理
處指定之代理公庫,又有遲繳檢驗費情事時,應按工作日支付本市監理處
相當應付檢驗費百分之五之金額作為違約金,並得終止合約
|
10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11001771 號
|
|
要 旨: |
依公路法第 63 條,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自 101.01.01
至 101.12.31 止,汽車定期檢驗業務委託 19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
11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21000050 號
|
|
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有關辦理 102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
務之受託單位,受託期間自 102.1.1 起至 102.12.31 止
|
12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3100132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2
0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103.01.01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之 103 年度
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
13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40001206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 104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等業務之委
託廠商
|
14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5000128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20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105 年
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
15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60001217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6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等
業務
|
16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7000773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7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等
業務
|
17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09000136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9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等
相關業務
|
18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100002990 號
|
|
要 旨: |
公告自 110.01.01 至 110.12.31 期間,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等 26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110 年度委託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
19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110003835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26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111 年度委託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
20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字第 1120002558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25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112 年度委託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
21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車一字第 1130000677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 24
家汽車代檢廠辦理 113 年度委託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
22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牌字第 101100247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依公路法第 63 條等規定,公告 101 年
度換發汽車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業務之受託單位,受託期間自 101
.1.1 起至 101.12.31 止
|
23 |
發文字號: |
北市監牌字第 1011003693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依公路法第 63 條之規定,公告 102 年
度換發汽車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業務之受託單位
|
24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11006981 號
|
|
要 旨: |
依公路法第 63 條第 3 項,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之 101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廠商更名事宜
|
25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1101209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依據公路法第 63 條等規定,公告 101 年
度受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事宜之單位
|
26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21001035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依據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之規定,公告有
關 102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之受託單位,受託期間自 102.1.1 起至
102.12.31 止
|
27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21003232 號
|
|
要 旨: |
依照公路法第 63 條第 3 項規定,公告委託新台旺汽車有限公司等 53
家廠商辦理 102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
28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31000033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 103.01.01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
之 103 年度代檢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委託廠商
|
29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3100052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 103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自 103.01.
25 日起委由聯全汽車有限公司紅樹林分公司等 52 家廠商辦理
|
30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3100095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 103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自 103.02.
20 日、103.02.27 起分別新增委由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及龍
德汽車代驗有限公司辦理
|
31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31002405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五股營業所等
55 家廠商辦理 103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
32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40015070A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辦理 104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之代檢廠
商
|
33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40015070B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辦理換發 104 年度代檢合格汽車(或
拖車)之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之委託代檢廠
|
34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50022044A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辦理換發 105 年度代檢合格汽車(或
拖車)之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事宜之委託代檢廠商
|
35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50022044B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 105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委由 56 家
代檢廠辦理
|
36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50157604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49 家代檢廠,辦理換發 105 年
度代檢合格汽車(或拖車)之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事宜
|
37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6005653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6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
38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6005658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6 年度委託換發代檢合格
汽車(或拖車)之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事宜
|
39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7020464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年度汽車定期檢驗及換發 107
年度代檢合格汽車(或拖車)之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事宜
|
40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80007435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8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及 4
7 家代檢廠換發 108 年度代檢合格汽車(或拖車)之行車執照(或拖車
使用證)事宜
|
41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08002538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檢驗業務
|
42 |
發文字號: |
北監車字第 1100078034 號
|
|
要 旨: |
公告委託新北地區、宜蘭地區及花蓮地區合計 53 家代檢廠辦理 110 年
度汽車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
43 |
發文字號: |
交路字第 0980012068 號
|
|
要 旨: |
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等 13 項,並自即
日生效
|
44 |
發文字號: |
竹監車字第 102100003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依公路法第 63 條之規定,公告 102 年度
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託代換發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
業務項目
|
45 |
發文字號: |
竹監車字第 103100002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103 年之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
委託代換發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
46 |
發文字號: |
竹監車字第 1034030306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公告 104 年度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之委
託廠商
|
47 |
發文字號: |
竹監車字第 1040284408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94 間汽車代檢廠辦理 105 年度
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
48 |
發文字號: |
竹監車字第 106000522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6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
49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三字第 0950033328 號
|
|
要 旨: |
公告「95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
|
50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三字第 0950049060 號
|
|
要 旨: |
96 年度高雄市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
|
51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三字第 0960005282 號
|
|
要 旨: |
終止委託高雄汽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汽車定期檢驗
|
52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三字第 0960018067 號
|
|
要 旨: |
高雄市 96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單位
|
53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三字第 0960027357 號
|
|
要 旨: |
96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
|
54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監字第 0960020086 號
|
|
要 旨: |
檢送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寶國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九如分公司增
加受理檢驗時間
|
55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監字第 0970001186 號
|
|
要 旨: |
公告 97 年度高雄市政府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
|
56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監字第 0970047040 號
|
|
要 旨: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公路法第 63 條等規定,公告高雄市 97 年度
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之汽車修理業及加油站,並檢附 97 年度委託
辦理汽車定期檢驗單位一覽表
|
57 |
發文字號: |
高市交監一字第 0970059488 號
|
|
要 旨: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路法第 63 條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
10 條規定,公告 98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檢
驗單位一覽表
|
58 |
發文字號: |
高市府交三字第 0950020955 號
|
|
要 旨: |
公告本府主管業務委任事項,並自 95 年 5 月 15 日起施行
|
59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一字第 0950019855 號
|
|
要 旨: |
公告 95 年度高雄市監理處委託本市 19 家汽車修理業及 8 家加油站辦
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受委託辦理單位檢驗所需費用,由汽車檢驗費中扣
抵
|
60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07004239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107 年度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
覽表
|
61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07013656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08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
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2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080162107 號
|
|
要 旨: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路法第 63 條、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等規
定,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09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
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3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090063698 號
|
|
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09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
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4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090151438 號
|
|
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10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
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5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100129639 號
|
|
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11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
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6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110032764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11 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
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7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110133839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12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
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8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車字第 1120121056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13 年度委託汽車檢驗廠受理公路監
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
69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照字第 1011005500 號
|
|
要 旨: |
依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公路法第 63 條第 3 項規定,交通部公路總局
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代檢廠商辦理 101 年度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
之換發
|
70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11005544 號
|
|
要 旨: |
依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公路法第 63 條,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
所公告委託汽車代檢場辦理定期檢驗業務,其委託期間自 101.01.01 起
至 101.12.31 止
|
71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11013168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依據公路法第 63 條等規定,公告 102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之受託單位,受託期間自 102.1.1 起至 102.12.
31 止
|
72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21008088 號
|
|
要 旨: |
依照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公路法等規定,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
理所公告 103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之代檢廠商,期間由 103.01.01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
|
73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31006468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自 103.09.01 日起新增汽車檢驗廠
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之廠商
|
74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3100830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公告 104 年度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
務之相關汽車檢驗廠
|
75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40053314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05 年度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之
受託汽車代檢單位
|
76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50070114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之汽車檢驗廠
|
77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6001853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06 年度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理公
路監理委辦業務之單位
|
78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6002390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 106 年度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之
汽車檢驗單位
|
79 |
發文字號: |
高市監驗字第 1070000950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107 年度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
務之汽車檢驗廠
|
80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1100614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依公路法第 63 條之規定,公告本所 102
年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託代換發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
書業務項目,且辦理換發行車執照為經檢驗合格之車輛,始得換發之
|
81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21005632 號
|
|
要 旨: |
依照公路法第 63 條之規定,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公告委託汽車
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託代換發行車執照合約書業務項目,並換發行車執照
者應以經檢驗合格之車輛為限
|
82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4018140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公告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託代換行
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
83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50203265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公告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託代換行
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
84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60253101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公告 107 年度委託之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
及委託代換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
85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70239672 號
|
|
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公告委託 108 年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
託代換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
86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80267994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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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109 年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
託代換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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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09030598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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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110 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託
代換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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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發文字號: |
高監車字第 110029779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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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111 年度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
委託代換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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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1100199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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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公路法第 63 條第 3 項,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委託汽車
定期檢驗及代換發行車執照合約書之事項,且須經檢驗合格之車輛使得辦
理行車執照之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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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1100382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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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依據公路法第 63 條之規定,公告 101 年
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項目之受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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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2100000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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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102 年委託汽車定期檢驗合約書及委
託代換發行車執照(或拖車使用證)合約書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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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3100260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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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委託「阡益汽車有限公司」辦理 103
年度小型汽車定期檢驗業務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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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5005025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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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 105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委由 96
家汽車代檢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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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6000784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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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6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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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7000891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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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7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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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發文字號: |
嘉監車字第 108001066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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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委託辦理 108 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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