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可分為 A:優先拆除、B :政策性案件、 C :影響公共安全、D :一般性案件等四大類(組)別。
依據建築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 編之規定,臺北縣政府修正「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並自 9 9.10.26 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