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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區內巷道廢止或改道作業要點第 11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11年訴字第 320 號
  要  旨:
公用地役關係無須另作成設定公用地役關係之行政處分。惟主管機關就該
認定為現有巷道之處分,除應作成公告以一般處分送達方式令一般人知悉
外,仍應同時送達於該私有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