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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營署建管字第 1050044554 號
  要  旨:
建築基地臨接都市計畫高速公路用地側,其高速公路用地除與高速公路路
權範圍一致者外,其餘部分非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所稱道路或
永久性空地,應依法檢討防火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