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新北市食品衛生檢驗收費標準 第 3 條
現行條文:
申請衛生檢驗之項目及應繳納之檢驗費用如附表。
民國 112 年 06 月 07 日修正前原條文
回頁首
第 3 條 申請衛生檢驗之項目及應繳納之檢驗費用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