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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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第 4 條
現行條文:
四、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民國 110 年 06 月 10 日修正前原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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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