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503512540 號
  要  旨:
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案件,除相關法規另有要式規定外,如經主管機關與
行政處分當事人約定同意以資訊系統收受行政處分後,主管機關自得以電
子文件方式作成行政處分,又所作成之行政處分,依電子簽章法第 7  條
規定以電子文件行之時,應視為自行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