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環境基本法第 34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9年上字第 710 號
  要  旨: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及第 26 條之規定,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
      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
      購,符合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經
      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得採限制性招標,邀請 2  家以上廠商比
      價或僅邀請 1  家廠商議價。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
      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
(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18 條規定,對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
      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應予保育,但基於學術研究或教
      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2 裁判字號: 109年裁字第 1999 號
  要  旨:
主管機關對於開發單位違反環評承諾事項行為作成一定之裁處決定,依法
雖享有裁量餘地,然應依法為合義務之裁量,不得有裁量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