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市環廢字第 10631769700 號
  要  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 2  條規定,公告辦理 106  年度「食品
有機廢棄物流向追蹤管制及再利用宣導計畫」及執行權限之受託機構

2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 0940023937 號
  要  旨:
廢棄物清理主管機關攜帶證明文件,得進入公私場所檢查、採樣廢棄物處
理情形或進行攔檢,處理機構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得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