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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廢棄物清理法第 45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2年訴字第 508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所謂「附款」,乃行政機關以條件、期限、負擔或保
留廢止權等方式附加於行政處分之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另所謂「負擔」
,係指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之義務,相對人依負擔
之附款而負有一定之義務,當相對人未履行該附款所定之義務時,行政機
關即得依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規定廢止該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以強制
受益人履行該所課予之義務。惟於行政處分中倘僅係申明準據法規之意旨
,別無其他超出行政處分之義務內容者,則非屬負擔。另「廢止權保留」
附款,則係用於授益處分,告知相對人處分於未來有被廢止之可能,以排
除相對人之信賴保護。

裁判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