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飲用水管理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臺北縣政府權限事項 ,委任由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08.11.01 日起實施「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 隨袋徵收每公升專用垃圾袋及環保兩用袋徵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