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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09300113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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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關於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1 條第 2 項及第 14 條第 1 項規
定所為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劃定公告,得否依行政程序法第 100
條第 2 項規定以公告方式送達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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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字號: |
北環水字第 096007603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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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臺北縣新莊市安泰段 652 及 654 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劃定
土壤污染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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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字號: |
北環水字第 097006572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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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為保障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1、14 條
規定,公告臺北縣樹林市東山段 539 地號(現址為臺北縣樹林市東順街
94 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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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字號: |
北環水字第 1022903178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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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等規定,公告新北市
五股區德音段 7 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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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字號: |
北環水字第 102292720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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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等規定,公告新北市
五股區五工段 9 地號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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