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依法設置,具 有一定編制,並於權限範圍內代表行政主體行使公權力之組織,又行政罰 處罰,以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前提,而實施處罰構成要件行為之義務主體 ,自屬依法處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