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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 0950072650 號
  要  旨:
工業區委託民間企業代為操作管理污水處理廠及下水道系統,其委託契約
如係民事契約,工業局仍屬水污染防治法之規範主體,若依法規定並經公
告程序訂定公法契約,應視其是否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