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 0990070769 號
  要  旨:
依行政程序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受環保機關委託辦理空氣污染
研究、訓練及防制之有關事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環保機關毋須全程
監督其檢測作業

2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 1070034503 號
  要  旨:
有關各級主管機關委請合格檢測機構執行管道採樣時,稽查人員是否需督
同採樣人員上採樣平台採樣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