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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14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9年上字第 1125 號
  要  旨:
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徵收,除營建工程外,固屬於中央主管機關之權限範疇
,地方公法人受中央主管機關之委辦而取得空氣污染防制事務之管轄權限
後,得基於自主組織權,決定其內部執行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