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高市衛社字第 11233879100 號
  要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菸害防制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13 款規定,高雄市政
府衛生局公告修正「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之騎樓及庇廊為全面
禁菸」公告範圍

2 發文字號: 新北府衛健字第 1120571843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03.22  日起原禁菸場所適用於菸害防制法修法之
全面禁菸場所

3 發文字號: 新北府衛健字第 1120909547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09.01  日起「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 B1 竹筍地標
公共藝術周邊」為全面禁菸場所

4 發文字號: 新北府衛健字第 1121442748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 112.09.01  日起「新店央北青年社會住宅之基地範圍
」為全面禁菸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