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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30350536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第 3  點附件二違反糧
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基準表,對於違反糧食管理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
定者,逕予罰鍰處分,不給予限期改善,是否違反本法第 18 條第 2  項
規定」、「第 4  點修正以營利事業主體(糧商)作為計算處罰次數對象
,是否違反糧食管理法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