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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0049220 號
  要  旨:
行政罰法第 7  條等規定參照,就具體個案所施用動物用藥殘留安全容許
量為何,行為人有無認識或注意可能,屬個案事實認定問題,尚難一概而
論,宜就個案情形分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