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公告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灣醫學教 育學會」辦理 109 年度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之事項
依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公告委託「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辦理 110 年度國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期間 自 110.01.01~110.12.31 止
衛生福利部公告委託「台灣醫學教育學會」 111 年度國外醫學系及牙醫 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辦理事項,期間自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依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第 4 項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公告自 112.01.01 起委託「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辦理國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畢業 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