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第 29 條係在賦予主管機關對違反醫師法行為之裁罰權力,旨在維 護醫師法訂立管制目的所涉之公共利益;而非賦予醫師違反行為義務之相 對人,有請求主管機關裁罰醫師之主觀公權利,是該條文並無明文規定人 民得請求主管機關對違反同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之醫師,作成裁罰行政 處分之公法上請求權。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