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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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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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署授食字第 1021600514 號
要 旨:
依據藥事法第 43 條規定,公告修訂「第 2、3 等級申請醫療器材查驗登 記送審表」,自 102 年 1 月 21 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