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委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 理傳染病防治業務有關感染性生物材料與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提供傳染 病或疑似疫苗接種後產生不良反應個案之相關資料、傳染病檢體採檢、病 理解剖檢驗、國際及指定特殊港埠檢疫等事項
新北市政府公告委任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 公立幼兒園(含附設幼兒園)執行校園密切接觸者之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