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503500980 號
  要  旨:
電信服務契約屬勞務給付契約適用關於委任規定,其事務處理權及事務處
理義務如有民法第 551  條等情形時,例外該契約得成為繼承標的,電信
公司提供通信紀錄屬履行委任契約報告義務;如無前述情形,該資料則屬
特定目的外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

2 發文字號: 勞保 3字第 0930053577 號
  要  旨:
有關申請職業災害殘廢與死亡補助之請求權時效,得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
31 條規定辦理

3 發文字號: 勞保 3字第 0940038890 號
  要  旨:
未加勞保職災勞工申領殘廢補助後,因殘廢程度加重,再次申請殘廢補助
,可否補發加重後之差額及併處雇主補助差額相同金額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