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府勞組字第 0930124875 號
要 旨:
產業工會得以負擔全部之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為事業單位員工兼任工會 理、監事者投保勞保職業災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