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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勞動保 1字第 1030140177 號
  要  旨:
核釋就業保險法第 17 條規定之每月工作收入認定標準及被保險人如經公
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法撤銷其初次失業認定,則原已完成之失業再認定是否
仍有效存續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