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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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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603503930 號
要 旨:
鑑於行政機關職權調查義務及調查範圍,乃以事實調查「必要性」為前提 ,至於調查事實必要所採取證據方法及蒐集證據資料範圍,則由行政機關 視具體個案認事用法所需裁量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