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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1217 號
  要  旨:
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2  款固規定雇主因虧損或業務緊縮,得預告勞工
終止勞動契約,但必以雇主確有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而無從繼續僱用
勞工之情形,始足當之。是以,雇主倘僅因一時虧損,為維持事業正常運
作,甚或有開拓增加新業務,仍須進用勞工時,本諸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
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之立法意旨,及基於解僱須具備最後手段性之要件,
尚難認雇主一遇有虧損情形,即得任意預告解僱勞工。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