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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勞工保險條例第 25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0年判字第 106 號
  要  旨:
若勞保局欲針對訴願決定意旨重為處分時,仍應依循行政程序法第 9  條
、第 36 條、第 43 條等規定,依職權調查證據,且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
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事項一律注意,並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
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始符程序。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