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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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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北府勞組字第 0930688660 號
要 旨:
同一縣市區域內產業工會合計滿七個單位,並經該區域產業工會數三分之 一以上單位發起,得參照工會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函請主管機關登記組織縣 (市) 產業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