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高市府捷綜字第 0960054682 號
要 旨:
高雄市政府有關大眾捷運法第 51、51 條之 1 權限事項委任高雄市政府 捷運工程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