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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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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府觀產字第 10631742801 號
要 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 2 條等規定,公告發展觀光條例第 35 、57、58 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及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等所定臺北市 政府權限部分業務委任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