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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授廉利字第 11005001010 號
  要  旨:
有關原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嗣因原得標廠商受停業處分
,依營造業法第 21 條但書規定,委由營造業者概括承受後續工程時,有
無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乙案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