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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關稅法第 43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136 號
  要  旨:
海關已實施通關自動化,與一般文書之送達方式不同。連線業者申請以電
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連線申報者,在輸入通關網路,經電腦之檔案予以記
錄時,視為已到達海關;連線核定於輸入單一窗口之電腦記錄有案時,則
推定已到達應受通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