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土地之管理機關,其組織編制內設有法規小組,專門處理(管理)有 關法律及稅賦事件對於所經管土地之運用管理涉及稅法上相關規定,理當 具備專業的知識,尚難主張其不知法規而要求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