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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北財稅字第 103315732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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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公告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代徵 104 年度
之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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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字號: |
北稅消字第 098000350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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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 3 條及臺北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第 2 條規定辦
理,公告臺北縣 98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業務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
監理所辦理代徵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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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字號: |
北稅消字第 099002077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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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 3 條及臺北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第 2 條規定,
公告臺北縣 99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業務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
所辦理代徵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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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字號: |
北稅消字第 100001405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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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自 100.01.01 起至 100.12.31 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公告 100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業務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辦理代徵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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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字號: |
北稅消字第 101302751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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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關於新北市 101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業務將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
監理所辦理代徵事項,代理期間自 101.1.1 起至同年 12.31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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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字號: |
北稅消字第 103307282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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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公告 103.01.01 日起至 103.12.31 日止之 103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委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代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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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字號: |
北稅財二字第 095000410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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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臺北縣 95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業務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
所辦理代徵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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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字號: |
北稅財二字第 095017545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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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臺北縣 96 年度使用牌照稅稽徵業務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
所辦理代徵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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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文字號: |
府稅消字第 09502774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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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委託代徵使用牌照稅之委託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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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發文字號: |
府稅消字第 096026765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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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代徵 97 年度使用牌照稅委託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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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發文字號: |
府稅消字第 09702956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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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 3 條規定,公告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代徵 98 年度使用牌照稅委託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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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發文字號: |
府稅消字第 097040006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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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及使用牌照稅法第 3 條規定辦理,公告桃園縣
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代徵之業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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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發文字號: |
新北財稅字第 104315598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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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公告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代徵 105 年度
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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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發文字號: |
嘉市稅消字第 093000354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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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嘉義市九十三年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代徵相
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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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發文字號: |
嘉市稅消字第 095005089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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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告嘉義市 95 年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代徵相關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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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發文字號: |
嘉市稅消字第 096005072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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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嘉義區監理所代徵嘉義市 96 年使用牌照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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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發文字號: |
嘉市稅消字第 098005110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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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三條、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告嘉義市 98 年
使用牌照稅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代徵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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