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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銀行法第 79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92年判字第 1733 號
  要  旨:
按外觀行為之一致性,並非以調漲後價格完全相同為必要條件,得綜合各
項客觀市場資料,如漲價時間相近、漲價幅度或金額為相同或類似等客觀
市場資料加以判斷,上訴人與長○公司對於月繳、季繳、半年繳及年繳戶
之個別收視戶之收視費基準價格均相同,縱大樓集體收視戶因議價能力有
別,致實際收費價格容有些微差異存在,亦不影響一致性調漲行為之認定
。

2 裁判字號: 99年判字第 992 號
  要  旨:
信用合作社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8  款等規定,信用合作社
違反法令、章程或無法健全經營而有損及社員及存款人權益之虞時,主管
機關得為停止部分業務或其他必要處置等。又依據金融機構監管接管辦法
第 3  條第 2  項規定所組成之接管小組,於接管金融機構期間得將受接
管機構之理監事職權停止,並由接管人行使相關職權,於報經財政部核准
之前提下,亦得為同辦法第 14 條各款規定之接管行為。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