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年度總預算雖經縣府核定,倘公所遲不發布,有無地方制度 法第 40 條第 1 項發布日及第 76 條代行處理規定之適用疑義
關於「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預算、決算書」, 是否包括公共工程預算書、決算書及未完成發包之工程,如何主動公開等 疑義
依據預算法第 51、96 條,公告臺北縣 99 年度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及 其綜計表之主要表